日前,在山东青岛,汇警联合破获的一起涉案金额高达158亿元,涉及全国17个省及直辖市的特大地下钱庄案,让虚拟货币的“另类用途”浮出水面。
2022年11月,青岛警方发现金某等人账户的千余个账户极为异常,每天的流水平均在三百万元以上,总交易金额高达20多亿元,而且大额资金存在全天候高频操作、快进快出等异常特征。
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办案人员 杨懿:这些账户都是通过网银或手机银行进行的操作,网络操作地址显示在境外,但这些账户的开户人都没有出过境,我们经过调查发现只有金某的儿子长期身处境外,并且与网络操作地址相吻合,
由此我们怀疑金某就是这些账户的实际控制人。
“相似”的背景与“可疑”的资金往来记录
都是什么人在给金某汇款?通过对可疑账户进行深入调查,警方发现,向金某控制账户汇款的人员,大多数都具有境外留学或多次短期出入境的经历。此外,他的相关账户还显示,与境内其他疑似地下钱庄的账户存在资金往来记录。
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办案人员 杨懿:我们判定,金某涉嫌利用其控制的银行账户提供非法换汇服务,同时还存在与国内其他地下钱庄进行交易的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犯罪。
与金某相关的资金究竟去了哪儿?国家外汇局和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合力调取了与金某相关的可疑银行交易记录两千多万条,发现其资金交易量超百亿元人民币,可账户情况却极为异常。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国际收支处副处长 刘翠丽:我们综合运用多种分析工具对调取的银行账户流水进行了数据比对,发现金某的大量资金集中转移至境内李某控制的多个银行账户,而且资金只进不出,这一点引起了我们的注意。
在我国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掌握确凿的证据后,办案人员进行收网行动。青岛公安现场扣押涉案等值约200万元人民币的泰达币、莱特币等虚拟货币。目前该案件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根据国家规定,在我国,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同时,在我国,买卖外汇必须在国家指定的场所进行交易,否则属于非法买卖外汇,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副局长 张朝晖:如果大家有外汇兑换和结算的需要,切记要到具有结售汇业务资格及经批准的合法机构办理,千万不要贪图所谓的“方便”“汇率更合适”,而选择通过非法机构或私人进行汇兑结算。
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副司长 黄卉:下一步,国家外汇局将继续与公安机关、人民银行等部门密切协同,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促进提升外汇服务水平,便利企业和个人通过合法渠道办理外汇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