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审理全球首宗DAO诉讼案 吴杰庄:股东争议 无市民受影响

虚拟资产市场日新月异,去年加密货币JPEX案引起轩然大波,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近日高等法院审理全球首宗涉及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的诉讼案,法院裁定6名被告须披露区块链及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RWA)项目的详细财务报表及支持文件,以回应资产挪用等指控,其股东争议诉讼案金额高达60亿港元。立法会议员吴杰庄今日(19日)与律师黄梦莹召开记者会向外界交代事件状况。吴杰庄表示,今次案件属股东争议,暂没有市民受到影响。

黄梦莹表示,本案涉及一个加密货币项目的真正所有权、管理权和控制权的争议。原告方作为项目发起人和创始人,主张拥有该项目的所有权。主要原告是RioDeFi Inc,由Calvin Ng、James Anderson和Stephane Laurent于2019年创立,专注于区块链技术,并雇用了员工来管理这些项目。

立法会议员吴杰庄认为,此案有助促进建立更为完善的DAO法律框架。

律师黄梦莹表示,本案涉及一个加密货币项目的真正所有权、管理权和控制权的争议。

 

未针对索赔 法院考虑应否授予披露令

黄梦莹指,原告在2020年8月将一个名为MANTRA DAO项目的日常运营委托给RioDeFi 的某些员工,即第一被告John Mullen和第二被告Will Corkin。自2021年1月起,John Mullen和Will Corkin对项目的问责和报告逐渐减少。原告表示,他们身为MANTRA DAO INC.的董事,现在对项目的运营没有账目资料及明确的了解。此外,原告声称被告挪用了项目及其业务和资产以谋取利益,被告被指控未经授权从与项目相关的加密货币账户中提取资金。被告方辩称,项目是由代币持有人作为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拥有,而不是由原告拥有。黄梦莹指原告作为项目的合法所有者,故寻求法院下令要求披露与项目运营相关的账簿和纪录。

她表示,法院并未对索赔的实质进行判断,而是考虑是否应该授予披露令。她指法院认识到原告急需获取项目的账目和纪录。另外,法院认为允许原告查看这些信息不会影响被告对业务的运营,被告本来就有义务向其投资者提供这些信息。为了解决敏感信息的保密问题,原告的法律顾问承诺不与他人分享任何机密信息。因此,法官决定授予原告要求被告披露财务信息及所有支持文件的命令。

 

吴杰庄倡完善DAO法律 吸引来港落户

吴杰庄表示,今次案件属股东争议,暂没有市民受到影响,但今次法庭的裁定不仅标志著法律界对 DAO的首次理解,更重申了Web3商业活动必须尊重法治的重要原则。他提及法院强调DAO控制者需对代币持有人负责,确保项目资金的透明度与问责制,形容这一判决为全球Web3生态系统树立了法律标杆。

另外,他认为此案有助促进建立更为完善的DAO法律框架,以增强Web3投资环境的稳定性,吸引更多DAO项目落户香港,建议当局研究设立一个机构,完善有关DAO的法律,提升香港的Web3影响力及健全生态圈,有助吸引大量海外人才和资金来港,金额或高达数以百亿美元,更透露不排除有公司在香港设立总部。

他提及现时本港现时积极拼经济,「Web3经济」已初见成效,至今已吸引不少专才及资金,认为本港已有足够的「软基建」支持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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