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局的结论是,现有的法定执行机制目前足以解决与 NFT 应用相关的侵权问题。
华盛顿——今天,美国专利商标局和美国版权局(统称“各局”)公布了关于不可替代代币(NFT)的知识产权(IP)法和政策影响的联合研究结果。各办公室应时任参议院知识产权司法小组委员会主席 Patrick Leahy 和高级成员 Thom Tillis 于 2022 年 6 月提出的要求进行了这项研究。
在联合研究期间,两办公室通过询问通知征求公众意见,举行了三场公开圆桌会议,并审查了现有文献和判例法。
在报告中,各主管局承认评论者的观点,即 NFT 可以使艺术家获得其作品下游转售的报酬,帮助商标所有者扩大品牌吸引力,并在知识产权的管理、转让或许可方面发挥支持作用。他们还认识到,买家和卖家不知道 NFT 的创建、营销和转让涉及哪些知识产权,并且 NFT 可能被用来促进版权或商标侵权。
然而,主管局的结论是,现有的法定执行机制目前足以解决与 NFT 应用相关的侵权问题,目前没有必要也不建议对知识产权法或主管局的注册和备案做法进行更改。相反,公共教育举措和产品透明度在确保提高人们对 NFT 的认识和理解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美国商务部负责知识产权的副部长兼美国专利商标局 (USPTO) 主任 Kathi Vidal 表示:“NFT 为创作者利用其知识产权提供了独特的机会,但也给确保其作品安全带来了新的挑战。” “在美国专利商标局,我们继续与版权局等行业和政府合作者并肩合作,通过我们的人工智能和新兴技术 (AI/ET) 合作伙伴关系等举措更好地了解这些不断发展的技术的知识产权影响。我们期待继续这些努力和我们正在进行的工作,以确保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做法和美国政策不断发展,以解决新兴技术问题,以便我们最好地满足我们国家创造者和创新者的需求。”
“我们很高兴与国会、利益相关者和公众分享我们联合研究的结果,”版权登记处兼美国版权局局长 Shira Perlmutter 说道。 “该报告反映了广泛评论者的广泛意见,包括创作者、品牌所有者、创新者、学者和从业者。我们期待继续与利益相关者就新兴技术及其对知识产权的影响进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