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被冻结后,“涉案账户”“惩戒名单”是什么意思?

银行被冻结后,“涉案账户”“惩戒名单”是什么意思?

在银行卡解冻中,我们会遇到类似于“涉案账户”“两卡账户”“惩戒名单”等名词,但是这些词语又不是专门的法律术语,很难查到对应的精准解释。刘律师根据我们团队承办银行卡解冻的实务经验,对涉案的银行卡解冻过程中遇到的常见名词做一个普法性的解释。

一、什么是“涉案账户”名单?

有些当事人因为各种自知或不自知的原因导致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一问银行,被告知自己的卡被列入了“涉案账户”名单?有的还附有超长的冻结期限。

其实“涉案账户”主要是该银行卡的流水涉及到了刑事案件,尤其是电信诈骗类案件;甚至是卡主的A卡涉及到电诈资金,很容易就导致其名下的B卡、C卡等被陆续冻结。具体来说,“涉案账户”是被列入了由央行成立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的银行账户名单,也有些地方会将其标记为“两卡名单”“涉诈名单”,在涉刑案件中市级公安(一般是反诈部门)是可以将追踪到的涉案银行卡认定为“涉案账户”的,银行会配合公安进行后续的止付、冻卡等操作。

 

二、什么是“惩戒名单”?

如果说“涉案名单”是公安机关尚未明确将涉案银行卡定性的话(或者说属于笼统定性),“惩戒名单”则是一种明确的、终局性的处罚措施。惩戒措施更多地是针对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卡的人员,对于其他类的涉案行为,如出U收到赃款等,不涉及到银行卡的出租、出借等情况的,一般是可以不适用惩戒措施的。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第9项中对于惩戒措施具有明确规定:“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也就是说被上了“惩戒名单”的话,具有以下后果:

(一)5年内只能使用柜面业务(需要到银行柜面办理);

(二)5年内被停止支付账户所有的业务;

(三)5年内不能申请开立新的银行账户。

此外,被惩戒人员的银行征信也会受到影响,即使5年惩戒期满,以后的相关银行业务也会被“特殊照顾”——从严审核。

 

三、两者的区别

从某种意义上说,“涉案账户”属于临时性的措施,主要是针对具体银行账户而言,当事人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申请解除。但如果当事人“躺平”不管,可能会一直被列入“涉案账户”而导致银行卡无法使用,严重时还是波及名下其他银行卡;但是“惩戒名单”,是根据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设定的,一旦被列入“惩戒名单”,该当事人名下所有的银行交易都会受影响,除非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是被错误列入惩戒名单,要不然只能等5年惩戒期过了才能享受相对正常的银行服务。

 

 

 

文章作者:刘正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