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8个平台申虛資交易牌照VASP, 1年過渡期月底屆滿未運作者須結束業務

證監會約1年前推出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發牌制度,但設有1年的過渡期,有關過渡期本月底結束。據證監會網站顯示,截至昨晚,證監會向兩個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發出牌照,有18個平台在申請中,另有11間的牌照申請已被退回、拒絕或撤回。總體而言,本港在開拓虛擬資產交易的「新賽道」上,得到市場積極的回應,財庫局昨晚亦發文指出,市場看好本港在虛擬資產交易領域上的潛力。◆香港文匯報記者 周紹基

在發牌制度生效前,已在港營運的平台有1年過渡期,讓該些平台考慮向證監會提交牌照申請。適用過渡期的申請期,已在2月29日結束。證監會昨日發表聲明,指在6月1日之後,所有在港營運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均須獲證監會發牌,或屬「被當作獲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申請者。一旦違反,證監會將對任何違法行為採取一切適當行動。

 

「被當作獲發牌」非獲正式發牌

在今年6月1日後,虛擬資產交易的發展,將會邁進另一新階段。若證監會認為該些申請者,能夠符合基本的發牌和監管要求、在發牌制度生效前已在港有實質運作等,便會於今年6月1日起,按法例暫時不把這些原有平台視作無牌經營處理,讓其在監管下,繼續提供服務予現有客戶。然而,市民和投資者必須要注意,證監會尚未正式發牌予這些平台。

未有在2月29日的期限或之前,提交牌照申請的平台,必須於今年5月31日或之前結束其在香港的業務。投資者應盡快結束於這些平台開立的賬戶。

 

證監盡快處理所有平台申請

證監會指出,將加強廣告宣傳,持續提醒投資者應只在獲證監會正式發牌的平台買賣虛擬資產。與此同時,政府會與證監會保持緊密溝通,讓證監會盡快處理所有平台的申請,讓市民和投資者有更多安心的投資選擇。展望未來,本港將進一步完善規管框架,包括規管虛擬資產場外交易服務提供者,為虛擬資產行業構建穩妥的生態系統,促進其負責任並可持續的發展。

證監會昨日強調,那些「被當作獲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雖然已承諾加強其政策、程序、系統及監控措施,以符合證監會的監管規定,但它們仍需顯示這些措施的實際實施和成效,能獲香港證監會信納。而這些平台在未正式獲得發牌前,證監會並不預期它們積極推廣其服務,或與新零售客戶建立業務關係。

 

證監會規管持牌平台經營撮要

◆在6月1日之後,已獲證監會發牌,或「被當作獲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才能在港營運,否則違法

◆投資者應盡快結束在無牌交易平台所開立的賬戶

◆「被當作獲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在未正式獲發牌前,證監會並不預期它們積極推廣其服務,或與新零售客戶建立業務關係

◆所有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和其最終擁有人,需遵守所有適用的法律及規例,包括但不限於防止內地居民使用它們的任何虛擬資產相關服務

◆「被當作獲發牌」的安排,旨在平衡投資者保障與促進市場發展,安排只屬暫時性,若發現任何違規,證監會將迅速拒絕「被當作獲發牌」的申請者牌照申請

◆未來數月,證監會將現場視察「被當作獲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以確定它們有否遵守監管規定,特別關注它們的客戶資產保障及「認識你的客戶」程序

 

港虛擬資產發展進新階段

自2022年10月31日發表《有關虛擬資產在港發展的政策宣言》以來進展

1. 虛擬資產相關產品

虛擬資產期貨ETF、虛擬資產現貨ETF已在港上市。這是亞洲首批虛擬資產現貨ETF市場,而當中在香港上市的以太幣現貨ETF更是全球首例

 

2. 代幣化資產

發行全球首批代幣化政府綠色債券、全球首批多幣種代幣化債券及首批在香港發行的數碼原生債券

 

3. 穩定幣

就監管法幣穩定幣發行人的立法建議進行公眾諮詢、推出穩定幣發行人「沙盒」

 

4. 數碼港元

已推出「數碼港元」先導計劃第二階段,進一步探討「數碼港元」在香港的創新用例及其三個特性(可編程性、代幣化及即時交收)

 

資料來源:財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