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ying 艾盈一家专注加密资产合规咨询服务机构,本文为团队原创,转载需授权。
2026年7月9日,Hyperliquid Policy Center(HPC)与 Phantom Technologies 联合向 CFTC 提交了一份意见函,回应 CFTC 于 6月18日发布的《金融科技创新规则评估征求意见》(RIN 3038-ZA24)。这份意见函的核心诉求可以用三句话概括:纯粹的链上协议软件开发不应触发交易所或清算机构注册;现有 CFTC 注册实体应被允许在链上基础设施上履行受监管职能;将 Phantom 今年 3 月获得的 No-Action Letter 正式上升为规则(The Crypto Times, 2026-07-09)。
发生了什么:一份三管齐下的监管路线图
核心诉求一:链上协议软件 ≠ 注册实体
意见函的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请求:CFTC 应正式确认,仅仅开发或贡献链上协议代码,在开发者对协议使用没有持续控制权的情况下,不触发《商品交易法》(CEA)下的 DCM(指定合约市场)、SEF(掉期执行设施)、DCO(衍生品清算组织)、FCM(期货佣金商)或 IB(介绍经纪商)注册义务。
这个论点背后的法理逻辑很清楚:运行在公开区块链上的软件没有法人资格、不能签订合约,也不产生注册制度旨在防范的风险——比如客户订单的滥用或客户资金的挪用。在早前 CFTC 领导层的监管态度下,协议开发者始终面临”是否会被当作无牌交易所或清算所”的不确定性,导致大量团队选择在海外搭建。意见函将现任主席 Selig 的上任视为扭转这一趋势的窗口。
核心诉求二:注册实体可运行在链上基础设施上
第二项请求更进一步:允许现有 CFTC 注册实体使用链上基础设施履行受监管职能。意见函论证了 Hyperliquid 和 Phantom 的技术栈可以证明执行、准入中介、清算和结算全环节都可以在链上完成,且满足甚至超越 CEA 核心原则的要求。
具体而言,他们要求 CFTC 确认:
- DCM 可以用链上协议作为其撮合和执行层;
- DCO 可以用链上协议进行保证金管理、结算和违约管理;
- FCM 可以在链上接受客户订单和资金。
核心诉求三:将 Phantom No-Action Letter 编入规则
2026年3月17日,CFTC 向 Phantom 发出 No-Action Letter(CFTC Letter No. 26-09),因其角色仅限于提供技术访问手段,免除了 Phantom 的 IB 注册义务。意见函要求将这一无异议函上升为正式规则,使所有同类企业都能享受相同待遇,而不是每家公司都得逐个申请救济。
为什么重要:链上市场监管的结构性分歧
旧规则假设的是”分层托管”,新世界是”自托管+代码执行”
意见函的核心论述是结构性的。CFTC 的规则手册是为一个分层托管市场设计的:券商接单→交易所撮合→清算所结算,每个环节都有中介控制客户资金。链上市场翻转了这个模型——用户自己持有资金,在代码编写的规则下进行点对点交易,自托管不是缺陷而是功能。
这触及了一个根本性的监管哲学问题:我们是用旧规则去套新技术,还是承认技术的底层逻辑已经改变了风险分布,从而需要新的监管框架?HPC 和 Phantom 的答案是后者——他们不是要求监管豁免,而是要求监管适配。
登记、隔离和记录保存的三个具体矛盾
意见函明确指出了三个旧规则假设与链上现实不兼容的领域:
- 系统安全防护规则:现行规则假设的是专有、托管的封闭系统,但链上协议运行在公开基础设施上,安全由密码学和共识机制而非物理隔离保障。
- 隔离规则:传统框架要求客户资金与机构自有资金物理隔离,链上世界通过智能合约和可验证的链上地址实现同样的功能效果。
- 记录保存规则:引用总统金融市场工作组 2025 年 7 月的建议,认为公开区块链本身就提供了 Regulation 1.31 所要求的不可篡改性和可验证性,应该允许区块链技术满足记录保存义务。
美国市场准入:Hyperliquid 生态最大的未开发催化剂
意见函同时披露,Phantom 已经在其界面上集成了 Hyperliquid,但目前对美国用户不可用。如果 CFTC 做出有利回应,美国散户将首次通过受监管渠道访问链上衍生品市场。以 Hyperliquid 目前 170 亿美元市值、永续合约未平仓量占 CEX 总量 8.3% 的规模来看(CoinMarketCap),美国市场的开放将直接影响这个生态的天花板。
怎么看
- 这不是”求豁免”,而是”求确定性”:HPC 和 Phantom 没有要求 CFTC 放弃对链上市场的管辖权,而是要求明确规则边界。这比 DeFi 早期的”我们不需要监管”立场成熟得多,也更有可能在现行法律框架内推进。
- No-Action Letter 到规则的跨越是关键:逐个发放无异议函的效率太低,无法支撑行业发展速度。如果 CFTC 真的将 Phantom No-Action Letter 编入规则,它将从个案救济变成行业通用标准。
- “自托管是功能不是bug”这个论点需要监管机构认真对待:传统金融监管的核心假设是”中介控制风险”,但链上市场的风险分布在用户端和代码层面,而不是中介层面。这需要监管逻辑的根本调整。
- 与最高法院推翻 Humphrey’s Executor 形成叠加效应:CFTC 当前处于类似的监管重塑窗口期。独立机构地位的变化加上本次 RFI 的时机,可能带来比以往更快、更具实质性的规则更新。
- Hyperliquid 的机构定位值得关注:通过 Policy Center 主动参与监管对话、而非等被执法,这种姿态本身就说明项目方在认真考虑合规路径。和那些”做大了再说”的项目不在一个维度上。
一句话总结
Hyperliquid Policy Center 与 Phantom 的联合意见函不是要求监管退场,而是要求监管进化——承认链上协议软件不是交易所、非托管钱包不是中介,并给现有牌照持有者一条明确的链上运营路径,把个案救济变成行业规则。
本文基于 The Crypto Times(Dishita Malvania, 2026-07-09) 及 HPC/Phantom CFTC 联合意见函原文(PDF) 一手信源撰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