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教法裁决VS国家监管:当4000万加密用户夹在宗教法与成文法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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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全球最具影响力的伊斯兰金融学者之一发布教法裁决(fatwa),宣告加密货币不构成伊斯兰法意义上的”财富”(maal),以USDT购买商品或服务属于无效交易。一个月后,巴基斯坦虚拟资产监管局(PVARA)主席与这位学者会面——但他没有要求收回裁决,而是提出了一条截然不同的路径:按资产类别分别评估,而非一刀切禁止。在4000万加密用户面前,这不是一场宗教辩论,而是一场市场准入的合规博弈。

发生了什么

一纸教法裁决,全品类加密资产”被无效”

2026年6月10日(伊斯兰历1447年12月24日),巴基斯坦卡拉奇Darul Uloom神学院的Darul Ifta教法解释机构发布了一份由Mufti Muhammad Taqi Usmani领衔签署的教法裁决,核心结论只有一句话:加密货币不构成伊斯兰法认可的”财富”(maal),以其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交易无效。

裁决回应了两个具体问题——用加密货币购买书籍和在线课程是否合法。学者的回答是:购买行为本身无效,买方并未取得合法所有权,应退还书籍、删除课程资料。裁决点名了USDT、比特币、以太坊及其他加密代币,并明确表示”虚拟货币””代币””稳定币”只是名称不同,法律实质相同,教法地位一致SAMAA TV,2026年7月9日)。

Usmani在伊斯兰金融界的分量决定了这份裁决的传播力。他曾任巴基斯坦联邦伊斯兰法院法官,参与制定了多个国家的伊斯兰银行合规标准,其教法意见对南亚和中东的伊斯兰金融机构具有事实上的指引作用。裁决除Usmani外还有五位学者联署,来自巴基斯坦最具权威的逊尼派神学院——这不是边缘声音。

PVARA主席的回应:不硬碰,谈

2026年7月11日,PVARA主席Bilal bin Saqib与Usmani会面。他在事后声明中称这是一次”建设性讨论”,但并未表示Usmani已改变立场。关键在于Saqib提出的框架:

“区块链、稳定币、代币化现实世界资产及其他数字资产代表不同的技术和用例,不应被视为单一类别。它们需要仔细的技术评估和严格的教法审查,而非透过单一视角看待。”(The Block,2026年7月12日

Saqib的策略很清楚:不在教义层面挑战Usmani的权威,而是在监管操作层面为不同类型的数字资产打开分类评估的空间。他不要求收回裁决,他要求的是精细化。

监管层早就预判了这场冲突

巴基斯坦的立法者在起草《2026年虚拟资产法》时就为这场宗教与监管的对撞埋下了制度伏笔:

  • 2026年3月:议会通过《虚拟资产法》,PVARA从总统令临时机构转为永久联邦监管机构,获授权向交易所、托管机构、代币发行方发放牌照(The Block,2026年3月6日
  • 法案明确要求:牌照申请人须在伊斯兰金融学者委员会指导下确保业务符合教法。这一条款说明立法者清楚——在穆斯林占总人口96%的国家,任何金融监管框架如果不能与教法共存,就是空中楼阁
  • 2026年4月:巴基斯坦国家银行(SBP)解除长达8年的禁令,允许持牌虚拟资产服务商开设银行账户,但银行不得以自有资金或客户存款交易虚拟资产
  • 2025年12月:与Binance签署谅解备忘录,研究将最多20亿美元政府资产(国债、国库券、商品储备)代币化;Binance和HTX获得无异议证明(NOC)

更扎眼的数据是:巴基斯坦在Chainalysis 2025全球加密采用指数中排名第三,截至2026年中约有4000万活跃加密用户——相当于每6个巴基斯坦人中就有1个。这个用户基数比大多数国家的总人口还大(CoinDesk,2026年7月12日)。

为什么重要

这不是神学,是4000万人的市场准入

教法裁决(fatwa)在巴基斯坦不具有法律强制力——它不是法院判决,也不会自动触发执法行动。但它的杀伤力在于宗教权威对日常行为的约束力。在一个宗教领袖的意见能直接影响银行是否提供账户、家庭是否允许子女投资的国家,”不合法”的标签本身就是市场壁垒。

USDT在巴基斯坦的P2P市场中扮演着事实上的美元替代品角色。在这个人均GDP约1500美元、通货膨胀高企的国家,稳定币是普通人对抗本币贬值的工具。裁决明确将USDT纳入禁止范围,不仅针对投机交易,还覆盖购买实体商品和数字服务——这意味着用USDT在本地电商平台支付、购买在线课程甚至书籍,都被视为无效交易。裁决要求买方”退还商品””删除数字内容”,这种溯及既往的效力让已经使用加密支付的4000万用户集体陷入法律不确定性。

Shariah Advisory Committee成为关键变量

《虚拟资产法》内置的伊斯兰教法咨询委员会(Shariah Advisory Committee)现在站到了舞台中央。它的职权是在牌照审批流程中对产品进行教法合规审查——与Usmani的fatwa相比,委员会出具的意见具有制度性权威,因为它嵌入的是国家法律框架。

全球范围内已有先例: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SC)的Shariah Advisory Council对数字资产采用分类评估方法,区分了”资产支持代币”和”无背书加密货币”;阿联酋迪拜金融服务局(DFSA)也在伊斯兰金融窗口中对代币化产品设定了独立的合规路径。PVARA的教法委员会能否借鉴这些经验,将决定它是在复制Usmani的结论,还是在构建一套更精细的分类体系。

“类别区分”框架的合规工程意义

Saqib的”类别区分”论点如果被教法委员会接受,意味着:

  • 代币化国债(如Binance MOU中规划的20亿美元政府资产)可能被定性为”资产支持的数字凭证”而非投机工具,从而绕过”maa”l标准的障碍
  • 法币抵押型稳定币(如正在研究中的USD1)可能因其100%法币储备而被视为支付工具而非投机资产
  • 关键在于论证一个根本性问题:“maal”标准能否容纳有底层资产背书的数字工具?

伊斯兰金融史上并非没有类似案例。Sukuk(伊斯兰债券)在诞生之初也面临”是否构成riba(利息)”的质疑——因为它与传统债券一样向持有人支付固定收益。经过30年的伊斯兰金融工程,Sukuk从一个被质疑的工具成长为万亿美元级市场。核心突破在于:将”收益”重新定性为”资产使用权租赁收益”而非”借贷利息”。数字资产能否走通类似的教法工程路径,取决于PVARA、教法委员会和像Usmani这样的权威学者之间能否建立持续对话机制。

怎么看

  • 教法裁决vs成文法:PVARA选择了最务实的路径——不在教义层面挑战Usmani的权威,而是通过”技术评估+教法审查”的双轨制在监管操作层面打开空间。这不是宗教对技术的胜利,而是监管智慧在两种规范体系之间寻找共存空间
  • Sukuk的历史参照:伊斯兰金融不是铁板一块。今天的加密资产面对的是当年Sukuk同样的质疑——”不符合经典定义”。结果不是妥协,而是定义本身的扩展
  • 4000万用户的现实压力:在一个人均GDP不到全球平均水平1/10的国家,加密资产是普通人对抗通胀和资本管制的少数工具之一。PVARA很清楚——一刀切禁止的后果不是用户回归传统金融,而是用户全面转入地下
  • 区域示范效应:巴基斯坦是全球第三大加密采用国。如果PVARA成功建立”教法兼容”的加密监管框架,对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尼日利亚等穆斯林人口大国的加密政策制定都具有参照意义——尤其是印度尼西亚,其伊斯兰教士理事会(MUI)此前也已发布过加密交易的教法意见
  • 代币化资产可能是突破口:与纯加密货币不同,代币化RWA(国债、大宗商品、房地产)拥有独立于区块链的底层经济价值。如果PVARA能说服教法委员会接受”资产背书=符合maal标准”的逻辑,巴基斯坦不仅能解决合规困境,还可能在中东和南亚的代币化资产市场中占据先发优势

一句话总结

PVARA和Usmani的会面本质上不是在谈”加密是否合法”,而是在谈什么样的加密产品可以被伊斯兰教法接受——Saqib的”类别区分”框架如果能在教法委员会落地,可能成为全球穆斯林国家加密监管的分水岭。但前提是,对话真的能持续下去,而不是在第一次教法裁决后就各说各话。


本文基于 The Block(2026年7月12日)CoinDesk(2026年7月12日)的一手报道,以及 SAMAA TV(2026年7月9日)对教法裁决原文的报道、PVARA官方声明和《2026年虚拟资产法》相关条款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