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将StableStock及HabitTrade列入无牌警示:虚拟货币认购港股IPO涉嫌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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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虚拟货币认购港股IPO——这听起来像是加密与传统金融市场融合的又一个”创新”故事,但在香港证监会的视角里,这是一个清楚的违规操作。2026年5月8日,SFC将StableStock和HabitTrade两家平台正式列入无牌投资服务平台警示名单,指控的核心恰好踩在了虚拟资产和证券监管的交叉点上。

发生了什么

StableStock的”IPO认购”叙事

根据SFC的警示信息,StableStock通过网络视频内容诱导公众使用其平台,并对外声称用户可以通过虚拟货币认购港股IPO。这个操作手法的关键词是”认购”——不是简单的币币交易,也不是OTC场外撮合,而是直接指向了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下明确受规管的证券发行活动。同时,StableStock还对外声称与HabitTrade存在合作关系,试图借助另一平台的名义为自己背书(吴说区块链,2026-05-08)。

HabitTrade:合作关系的虚构性

HabitTrade在此事件中的角色值得玩味。SFC并未单独列出HabitTrade的独立违规事实,但将其与StableStock一同列入警示名单,核心问题在于虚构的合作关系背书。两家平台互相引用对方名义增强可信度,最终双双被SFC认定为无牌经营。这给行业的一个信号是:即便你只是”被合作”,如果这种合作关系的宣称构成了对公众的误导,SFC不会因为你只是被提及就放过。

监管框架:SFC的执法逻辑

《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牌照要求

两家机构的核心违规在于未持有香港证监会任何牌照却向香港公众推广投资服务。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SFO),从事受规管活动的主体必须持有相应牌照。这里的关键判断在于:StableStock声称的”虚拟货币认购港股IPO”服务,在性质上已经跨入了证券类受规管活动的范畴,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虚拟资产交易。

虚拟资产与证券监管的交叉执法

SFC近年对虚拟资产领域的执法思路越来越清晰:不是看资产叫什么名字,而是看它实质上在做什么。如果一个平台提供的服务涉及证券发行、证券交易或资产管理,即使交易的标的以”虚拟货币”为名,也落入SFO的管辖范围。StableStock的案例正是这一逻辑的直接体现——用虚拟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去认购港股IPO,但”认购IPO”这一行为的证券属性并没有因为支付方式的改变而消失。值得注意的是,相关报道将此事件归入「STO」(证券型代币发行)标签,暗示SFC内部在评估时可能已将此类操作与未经许可的证券型代币发行活动相关联。

怎么看

  • 对加密企业:”用虚拟货币参与传统证券发行”是一条明确的监管红线。无论你的平台主营业务是什么,只要涉及帮助用户认购IPO、分销证券类产品,就必须取得相应牌照。支付方式创新不改变行为的法律性质。
  • 对投资者:SFC的警示名单是一个重要但常被忽视的尽调工具。在参与任何声称”合规”的平台之前,去SFC官网核对其牌照状态,是避免踩坑最直接的方法。
  • 对行业:SFC正在持续提高执法密度。从多批次可疑平台列入警示名单,到对违规分销虚拟资产的持牌机构开出罚单,香港的监管态度已经从”观察”进入”主动执法”阶段。
  • 合作背书的法律风险:如果你被其他平台单方面宣称合作关系,且这种宣称对公众造成了误导,你同样可能面临监管审查。在加密行业的”互推”文化中,这一点尤其值得警惕。

一句话总结

SFC正在用行动告诉市场:在你声称能够用虚拟货币认购传统证券之前,先看看自己有没有对应的牌照——支付方式的创新不能替代合规的门槛。


本文作者:Chronovate Legal Team
原文来源:吴说区块链 — 香港证监会将StableStock与HabitTrade列入无牌投资服务平台警示名单(2026-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