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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虚拟资产监管局(PVARA)8 月 22 日正式开放牌照申请门户,并给所有《虚拟资产法》生效前已在当地运营的交易所、托管机构及其他服务商下了一道死命令:9 月 5 日前必须提交无异议证明(NOC)申请,否则停止相关服务。对正在或准备进入巴基斯坦市场的加密平台来说,这既是合规的「前门」,也是一场倒计时的退出压力测试。本文把 PVARA 这套过渡期安排的关键要点和潜在风险梳理清楚,供准备进入该市场的团队参考。
发生了什么
9 月 5 日前提交 NOC,否则停服
PVARA 于 8 月 21 日发布《虚拟资产服务条例》等配套规则,次日开放申请门户。依据《虚拟资产法(2026)》第 70 条,任何在该法 3 月 5 日生效前就提供虚拟资产服务的「过渡期主体」,必须在 9 月 5 日前提交 NOC 申请,否则必须停止相关服务;逾期仍无申请而继续运营,即构成违法(PVARA,2026-08)。
10 类牌照与「comply-or-exit」框架
这套框架确立了 10 类牌照,覆盖交易所、托管、经纪交易、咨询、借贷、衍生品、资产管理、转账结算、发行及挖矿相关服务。NOC 只是初步监管许可,不等于正式牌照;及时提交完整申请的平台可以在审查期间继续运营,但 PVARA 有权限制新用户注册、产品范围、交易量或托管服务。Binance 和 HTX 已于 2025 年 12 月获得 NOC,可直接申请正式牌照。
为什么重要
从灰色走向牌照化
巴基斯坦是这一轮「从灰色走向牌照化」的典型样本。PVARA 主席 Bilal Bin Saqib 明确表态,这套规则要给虚拟资产「一个清晰的法律前门」,同时把合规义务落到实处:持牌服务商必须将客户资产与自有资产隔离,未经书面同意不得出借或质押客户资产。配合巴基斯坦央行(SBP)今年 4 月发布的第 10 号通函——允许受监管实体为 PVARA 持牌机构开立账户,牌照化后的平台还能接入正规银行体系。PVARA 是 2026 年 3 月设立的常设法定监管机构,这套条例经过了 6 月 11 日至 7 月 2 日的公开咨询和一场利益相关方网络研讨会才最终落地;今年 5 月,总理 Shehbaz Sharif 也已指示相关部门全面实施虚拟资产监管框架。
管辖范围看「获客」,而非「注册地」
对从业者而言,这套框架的关键,在于它把「是否在巴基斯坦展业」的判断标准,从「有没有实体」扩展到了「是否向巴基斯坦用户营销、获客或支持卢比支付轨道」。这意味着,即便一家平台没有巴基斯坦本地主体,只要它主动面向当地用户展业,就可能落入 PVARA 的管辖范围——这是很多跨境团队容易误判的地方。
NOC 不等于牌照,但已是入场门槛
需要强调,NOC 只是初步监管许可,拿到它不代表已经持牌;平台后续还要完成金融监测部门(FMU)的注册、在巴基斯坦设立本地实体,才能进入正式牌照申请。对已经在当地运营的老平台来说,9 月 5 日这条线真正考验的是「存量用户怎么办」——规则要求不申请者停服,却未对交易、提现、托管账户的统一退出流程作出规定,这部分的实际操作细节仍待 PVARA 进一步明确。
怎么看
- 9 月 5 日是硬截止:过渡期主体要么提交 NOC 申请进入牌照通道,要么停止相关服务,没有「观望」的中间态。
- NOC 只是第一步:拿到 NOC 不等于拿牌,后续还要完成金融监测部门(FMU)注册、本地实体设立等环节,才进入正式牌照申请。
- 管辖范围看「获客」而非「注册地」:面向巴基斯坦用户营销或支持卢比支付轨道,就可能在监管射程内,不能只靠「没有本地主体」来免责。
- 退出机制仍是空白:规则要求不申请者停服,但未对交易、提现、托管账户的退出流程做统一规定,存量用户的实际体验存在不确定性。
一句话总结
巴基斯坦用一纸 9 月 5 日的截止线,把虚拟资产服务商从「法外之地」赶进了牌照通道——对合规者这是入场券,对观望者这是一道需要立刻作答的生死题。
本文基于PVARA 官方门户、The Nation(2026-08-23)及CryptoSlate(2026-08-22)报道撰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