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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7月21日,巴基斯坦联邦调查局(FIA)正式设立了一个加密货币专项调查单位,部署在新落成的国家指挥控制中心(NC3)内。这是巴基斯坦过去18个月加密监管大转弯中的最新一块拼图——从2018年央行全面禁止银行处理虚拟货币交易,到2025年紧急出台《虚拟资产条例》,再到2026年3月《虚拟资产法》将PVARA确立为永久性法定监管机构,现在执法基建也终于跟上了。但速度越快的制度转型,越容易留下裂缝。
发生了什么
FIA加密调查单位:不是又一个”工作组”,是实打实的执法平台
这次不是发个通知、挂个牌子。FIA反恐部门主管 Dr Muhammad Athar Waheed 向巴基斯坦权威媒体 Dawn 确认(Dawn,2026-07-21),该加密调查单位已正式运行,设在FIA新成立的 国家指挥控制中心(NC3) 内。NC3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办公室,而是将FIA旗下多个金融犯罪工具整合到单一平台:反洗钱调查台、虚拟货币调查台、国际刑警协调点、开源情报单元、网络巡逻模块、暗网调查模块——六合一。
Waheed还公开呼吁另外两个执法机构——国家网络犯罪调查局(NCCIA) 和 禁毒部队(ANF)——也建立类似的加密调查能力,分别盯住加密资产在网络犯罪和毒品交易中的使用。他说新规则正在起草中,核心目标是给每项调查设定 固定时限,解决执法效率问题。
PVARA管发牌,FIA管抓人——这套分工不是偶然
巴基斯坦的监管架构现在很清晰:PVARA(巴基斯坦虚拟资产监管局) 负责牌照发放、制定合规标准、监督VASP运营,走的是行政监管路线;FIA 负责刑事执法,盯的是利用加密资产洗钱、恐怖融资的犯罪行为。这个分工背后是FATF的逻辑——Recommendation 15要求各国不仅要有VASP监管框架,还要有相匹配的执法能力。只发牌不管执法,在FATF评估体系里是过不了关的。
巴基斯坦在2018-2022年曾在FATF灰名单上待了四年,这段经历对政策制定者的影响怎么强调都不为过。PVARA在今年6月启动《2026年虚拟资产服务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时,明确将”与国际FATF标准接轨“列为立法目标之一。FIA调查单位的建立,本质上是同一驱动力在执法侧的自然延伸。
为什么重要
18个月完成”禁令→立法→执法”三级跳,速度本身就是一个合规变量
巴基斯坦的加密监管路径时间线之紧凑,在全球范围内都是罕见的:
2018年4月:巴基斯坦国家银行(SBP)发布 BPRD Circular 03/2018,禁止银行和支付机构处理虚拟货币交易,形成事实禁令。
2025年3月:政府成立 巴基斯坦加密委员会(PCC),任命币安创始人赵长鹏(CZ)为战略顾问,信号180度转弯。
2025年7月8日:总统签署 《2025虚拟资产条例》(Ordinance No. VII),有效期120天的临时行政令,创建PVARA、定义VASP牌照框架、设15%资本利得税。
2026年3月7日:《2026虚拟资产法》经参众两院通过、总统签署生效。PVARA从临时机构转为 永久性联邦法定监管机构,拥有颁发/暂停/吊销牌照、最高5000万卢比罚款+5年监禁的处罚权。
2026年7月21日:FIA加密调查单位落地——执法基建就位。
从全面禁令到完整立法执法体系,不到两年。这种速度的背后,IMF改革计划和FATF互评估压力是比”加密友好”更真实的驱动力。Chainalysis的2025全球加密采用指数把巴基斯坦排在全球第三,25-40 million用户、数十亿美元年交易量——一个制度上说不可以、实际上大家都在用的市场,监管者没有慢慢来的奢侈。
速度的另一面:Shariah合规问号
今年6月,巴基斯坦影响力巨大的 Jamia Darul Uloom Karachi 神学院发布法特瓦(fatwa),裁定加密货币不符合伊斯兰法下”财富”(mal)的定义,因此不是有效的支付手段(Reuters,2026-07-15)。这对以伊斯兰共和国为宪政基础的巴基斯坦来说不是小事。
PVARA主席 Bilal bin Saqib 对此的回应很精准:他请求神学院区分纯投机性代币与 资产锚定工具——如全额储备的稳定币和区块链记录的sukuk(伊斯兰债券),并告诉Reuters巴基斯坦可以”引领全球Shariah合规数字金融”。这个争议还没有定论,但它揭示了一个深层问题:当国家的法律框架和宗教法理框架对同一事物的定性出现分歧时,FIA的执法依据是什么?刑事调查总不能在法理模糊的沙滩上建城堡。
怎么看
- 执法与监管的节奏错配是真实风险:PVARA还在发NOC(无异议证明)阶段,Binance和HTX拿到了临时许可但尚未获得正式运营牌照,10类牌照业务手册还在征求意见。在监管框架完全落地之前就建立执法能力,理论上没有问题——但在实操中,FIA调查单位拿什么标准来判断”合法”与”非法”?目前这个过渡期的法律确定性是有裂缝的。
- FATF驱动力是双刃剑:灰名单经历让巴基斯坦对FATF合规有近乎条件反射的执行力,这解释了为什么三级跳能这么快。但FATF驱动的合规有时会变成”为了过审而做”——建了机构、出了条例、设了执法单位,但一线的调查能力、司法系统的配合、执法人员的培训会不会跟上,是要时间检验的。
- 跨境维度不可忽视:NC3内置的Interpol协调点说明巴基斯坦从一开始就在考虑跨境执法协作。考虑到巴美之间通过WLFI稳定币项目建立的加密外交渠道(Decrypt),以及巴基斯坦庞大的海外汇款市场(每年约$300亿),加密执法的跨境信息共享机制会是下一个值得关注的制度设计节点。
- 南亚监管竞争格局正在成形:印度在监管上摇摆不定,孟加拉国基本禁止,斯里兰卡观望。巴基斯坦这次三级跳,客观上在南亚地区抢到了”第一个完成加密立法全流程”的时间窗口。这对吸引国际VASP入驻和Web3投资是有制度溢价效应的——前提是Shariah合规问题不要成为deal breaker。
一句话总结
巴基斯坦FIA加密调查单位的建立,不是孤立的执法扩权,而是18个月”禁令→立法→执法”三级跳的最后一步。速度快得令人印象深刻,但Shariah法理分歧和监管过渡期的法律确定性裂缝,是速度之外的真正考验。
本文基于 Decrypt(2026-07-21)、Dawn、Reuters(2026-07-15)、RigorRank巴基斯坦司法管辖区档案 等一手信源撰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