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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韩国第二大金融集团新韩金融(Shinhan Financial Group)正通过其香港子公司新韩投资证券,与香港证监会(SFC)就数字资产牌照展开前期协商。跟未来资产证券(Mirae Asset)直接拿零售牌照不同,新韩走的是纯机构路线——优先做STO发行和代币化资产分销,客户锁定在专业投资者、家族办公室和高净值人群。这背后,是韩国传统金融机构在跨境数字资产赛道上的两种牌照策略分化。
发生了什么
新韩金融香港子公司:从传统券商到数字资产平台的”牌照增项”
据韩国《先驱报》(2026年5月19日)独家报道,新韩投资证券(Shinhan Investment & Securities)香港法人正在与SFC进行“前期协商”,目标是将其现有牌照范围从传统经纪、投资咨询和资产管理,扩展到数字资产领域。一位新韩高级管理人员对外确认:公司正在审查面向机构投资者的STO发行与代币化资产分销策略。新韩金融集团会长陈玉东(Jin Ok-dong)5月10日起已出访美国、墨西哥和加拿大,会见机构投资者讨论全球化扩张,集团最新季度报告也明确将”在数字资产领域探索新可能性”列为关键业务方向。
新韩投资证券香港子公司目前持有的是传统证券业务牌照(经纪、投资咨询、资产管理),要进入数字资产领域需要向SFC申请虚拟资产牌照增项(Virtual Asset License Uplift)。这不是一张独立的新牌照,而是在现有牌照框架下扩展业务范围——SFC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VATP)牌照制度本身就是在《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类(证券交易)和第7类(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牌照基础上的叠加。
与未来资产证券的牌照策略分化:零售 vs 机构
对比之下,未来资产证券(Mirae Asset Securities)香港法人已经先行一步,获得了SFC的虚拟资产零售牌照,计划于2026年6月正式向香港个人投资者推出数字资产交易服务。而新韩金融明确选择不做零售,专注STO和代币化资产,客户锁定在专业投资者、家族办公室和高净值人群。这种分化反映了韩国传统券商在跨境数字资产牌照策略上的两条不同路径:一条是拿零售交易牌照直接做交易所生意,另一条是做资产端——把传统证券代币化后分销给机构客户。两条路径的合规投入、牌照时间线和监管审查强度完全不同。
为什么重要
SFC虚拟资产牌照增项的”准入门槛”:传统券商是否具备天然优势?
新韩金融选择香港而非其他司法管辖区,一个关键原因是SFC在过去两年已经建立了一套相对清晰的虚拟资产监管框架。从2023年6月VATP制度正式生效,到2025年11月发布两份通函允许持牌平台接入全球流动性,再到向未来资产证券颁发零售牌照——SFC在虚拟资产监管上的规则化程度,在亚太区仅次于新加坡MAS。
对传统受监管金融机构而言,SFC的牌照增项路径具有制度优势:它们已经在SFC的监管雷达上运行了多年,有合规基础架构、反洗钱框架和资本充足管理。与传统券商需”从零到一”申请新牌照的加密原生公司相比,新韩这样的机构在SFC面前拥有“合规信用溢价”。但这里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细节——传统券商的核心合规能力是围绕传统证券产品构建的,数字资产所需要的钱包管理、链上交易监控、私钥安全等能力维度,传统券商未必具备。SFC在审查牌照增项时,很可能会把”技术基础设施的充分性”作为一个独立的评估维度。
跨境代币化资产分销的法律定性:STO是”证券”还是”虚拟资产”?
新韩的策略核心是STO(证券型代币发行)和RWA代币化资产分销,这恰恰触及了香港加密监管体系中最微妙的边界问题。在SFC框架下,如果代币化资产实质上构成《证券及期货条例》所定义的”证券”——比如代表公司股权的代币、代表债务权益的代币——那么发行和分销活动本身就在第1类受规管活动(证券交易)的覆盖范围内,不需要”虚拟资产”这个定语。但如果代币化的是传统证券法尚未覆盖的新型资产(比如碳信用、知识产权收益权),SFC需要逐案判断其法律定性。
新韩的牌照策略表明,它押注的是“传统证券的代币化版本”这一合规路径——即先做法律定性清晰的STO,在SFC既有证券监管框架内操作,而非一开始就触碰那些法律定性模糊的新型代币化资产。这种”先安全再扩张”的策略,对于一个尚未获得数字资产牌照的传统券商而言,是最务实的合规路径。但这个策略也有局限:全球STO市场至今未形成规模——如果STO发行量不足以支撑商业模型,新韩最终可能还是要面对向更广阔代币化资产品类延伸的监管挑战。
怎么看
- 牌照增项 vs 独立申请:两种成本的权衡:新韩选择在现有牌照上做增项而非独立申请,这既是成本考量(利用已有合规基础设施),也是时间考量——独立的VATP牌照申请周期可能长达12-18个月,而增项路径的理论时间可能更短。但增项路径的不确定性在于:SFC尚未公开明确”传统券商增项到虚拟资产”的标准流程,每一步都需要个案沟通。相比之下,Mirae Asset选择独立申请零售牌照,虽然前期投入更大,但获取的牌照确定性更高。
- 韩国金融集团的香港牌:跨境监管协调的盲区:新韩金融在韩国受到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FSC)和金融监督院(FSS)监管,其香港子公司在香港受SFC监管。当这家子公司同时处理代币化资产时,韩国母公司和香港子公司之间的跨法域风险传导(比如母公司的信用风险会否传导到香港的客户资产)需要监管协调。目前韩港之间并无专门的数字资产监管合作备忘录,这将在实际操作中制造不确定性。韩国国内本身也正在推进《虚拟资产用户保护法》和STO相关立法,未来两地的法律体系如何衔接是牌照决策中不能忽视的变量。
- STO供给端与分销端的牌照是否可分离?:新韩的策略是同时做STO供给(发行端)和分销(销售端)。但如果从监管角度拆解,供给端(设计并发行证券型代币)和分销端(面向客户销售)可能触发不同的受规管活动类别——前者可能涉及第1类(证券交易)和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后者如果是纯机构客户可能落入专业投资者豁免的覆盖范围。这种供给-分销二分法,决定了新韩实际的牌照组合需求。如果新韩主体资质能够将大部分分销活动纳入专业投资者豁免,需要的牌照组合会比表面看起来简单。
- Mirae Asset的先例价值与竞争压力:未来资产证券2026年6月即将推出零售数字资产交易服务,届时它将成为SFC虚拟资产零售牌照的”活样本”。Mirae Asset的运营实践——包括客户资产隔离、交易监控、市场操纵防范——将为SFC评估新韩等后续申请者提供执法数据点。如果Mirae Asset运营顺利,新韩的审批路径可能更顺畅;如果出现合规事故,整个韩国券商赴港拿数字资产牌照的窗口都可能收窄。从这个角度看,新韩在某种意义上是Mirae Asset的”监管搭车者”。
一句话总结
新韩金融赴港申请STO牌照,本质上是在试水一个前沿命题:传统受监管券商能否在不触碰零售端的纯机构路径下,通过牌照增项的方式进入代币化资产业务——SFC的答复将定义韩国金融资本进入香港数字资产市场的合规范式。
本文基于韩国《先驱报》(The Herald, 2026年5月19日)独家报道撰写,并经 CryptoTimes(2026年5月19日)、Phemex News(2026年5月19日)交叉验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