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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日本金融厅(FSA)5月19日公布内阁府令修正案,6月1日起正式将符合条件的外国信托型稳定币纳入《资金结算法》”电子支付手段”范畴。这不是”一刀切”开放,而是一个附带严格同等性评估的个案审批框架——海外稳定币想进日本,得先过五道合规关口。
发生了什么
5月19日,日本金融厅公布了对《电子支付手段等交易业者相关内阁府令》的修正案(Crypto Briefing,2026年5月19日),经公开征求意见后最终确定。修正案核心就一句话:外国法下设立的信托受益权型稳定币,只要制度上跟日本国内标准具有同等性,就可以被认定为《资金结算法》下的”电子支付手段”,由日本注册的电子支付服务提供商合规处理。
这不是小修小补。在此之前,海外信托型稳定币在日本的法律定性一直处于灰色地带——它们很可能被归入《金融商品交易法》下的”有价证券”,触发发行披露、牌照等一系列证券监管要求。这次修正案的实质,是给海外信托型稳定币开了一条从”证券监管”切换到”支付监管”的合规通道。
五道合规关口:同等性评估的具体标准
修正案设定了五项基本条件(Fintech Observer,2026年5月19日):
- 法律同等性:发行国法律制度必须与日本银行业或支付监管达到相当水平。不是”有法就行”,而是”法的质量够格”。
- 监管协作能力:母国监管机构必须具备与FSA共享监管信息的意愿和能力。这实际上是一个司法管辖区准入机制——监管信息不透明的法域,其稳定币自动被排除。
- 储备资产管理:储备资产须妥善管理并经独立审计。不仅是”有储备”,还得证明储备管理的合规质量。
- 反犯罪系统:须具备交易暂停等反犯罪机制。这是反洗钱和制裁合规的硬性要求。
- 货币匹配:储备资产币种必须与所标示的计价货币一致。美元稳定币就得用美元资产做储备,不能混搭。
个案评估而非”一刀切”
修正案最值得关注的地方是评估方式:不要求储备资产结构完全复制日本国内信托受益权产品,而是由监管机构逐案审查流动性、信用风险、赎回可靠性和审计质量(Crypto Briefing,2026年5月19日)。这意味着一些在海外广泛使用的稳定币可能获批,另一些则不一定——能否在日本合规上线,取决于各家发行方自己的储备管理框架能否通过FSA审查。
为什么重要
从证券到支付:一次制度性的”重新分类”
这件事的深层含义在于法律定性的切换。《资金结算法》下的”电子支付手段”和《金融商品交易法》下的”有价证券”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监管世界。前者是支付监管路径——注册、披露、AML、用户保护;后者是证券监管路径——发行审核、持续披露、投资者适当性。支付路径显然比证券路径轻得多,对海外稳定币发行方来说,等于拿到了一张进入日本合规市场的”快速通道”门票。
但这个通道不是敞开的。修正案明确了电子支付手段交易业者在处理外国电子支付手段时,应以”该外国制度与日本制度的同等性”作为适当性判断标准。换句话说,合规责任被部分下放到了业者身上——不是你FSA说行就行,业者自己也得能论证为什么觉得行。这个安排在日本金融监管中并不罕见,它体现了FSA”原则导向监管”(principles-based regulation)的传统,但对于不熟悉日本监管文化的海外发行方来说,可能是个容易踩坑的地方。
日本稳定币监管的”双轨制”成型
把这次修正案放在日本稳定币监管的整体图景里看,一个清晰的”双轨制”正在成型:
- 国内轨:信托银行(如三井住友信托银行)发行的信托型稳定币,完全在日本法律框架内运作。这是日本2022年《资金结算法》修正后开辟的路径。
- 海外轨:外国信托型稳定币通过同等性评估后,由日本注册业者处理。这是本次内阁府令修正案开辟的新路径。
两条轨道共享同一个监管目的——让稳定币在合规框架内流通——但进入路径完全不同。国内轨是”自己造”,海外轨是”外来品经检验后放行”。这种双轨设计在制度上相当聪明,既保护了国内金融体系的完整性,又为跨境支付和加密市场提供了必要的合规通道。
全球稳定币监管竞赛中的日本差异化路径
全球主要法域都在推进稳定币监管,但日本的路径有几个明显特色。欧盟MiCA走的是统一立法+过渡期安排的路子;美国GENIUS Act还在国会博弈中;香港和新加坡用沙盒+个案牌照的方式。日本没有另立一部”稳定币法”,而是在现有的《资金结算法》框架内通过内阁府令修正案来逐步扩展适用范围——2022年先建立国内信托型稳定币制度,2026年再扩展到海外同类产品。
这种”框架法→操作法”的制度演进模式效率极高。一部法律的生命力不在于它写得有多厚,而在于它能否通过下位法令不断适应新场景。FSA用内阁府令级别的修正就完成了海外稳定币的合规通道建设,不需要走国会立法程序,执行速度远快于需要议会批准的立法路径。
怎么看
- 准入第一关是司法管辖区资质:不是稳定币本身好不好,而是发行国监管机构能不能和FSA对上话。监管信息不透明的法域,其稳定币无论设计多好都进不来。这对选择在哪注册稳定币的法律实体有直接影响。
- 个案评估意味着不确定性:FSA会逐一审查流动性、信用风险、赎回可靠性和审计质量。标准是公开的,但怎么用标准是不透明的。第一个获批案例出现之前,市场难以准确判断FSA的风险偏好。
- 业者自负合规责任的制度隐含风险:修正案要求业者自行判断外国制度同等性。如果业者判断失误、处理了不符合条件的稳定币,责任在业者身上。这对交易所和钱包服务商来说,是一道需要建立合规团队才能跨过的门槛。
- 6月1日生效窗口极紧:从公布到施行只有不到两周。留给业者做合规评估、系统调整、内部流程建设的时间非常有限。先动者有机会抢到第一批获批资格。
一句话总结
日本用一个内阁府令修正案完成了海外稳定币的合规通道建设——门槛不低(五道条件+个案审查),但门已经开了。接下来的看点是第一个获批案例花落谁家,以及FSA的个案审查实践会形成怎样的”事实标准”。
本文基于 Crypto Briefing(Vivian Nguyen,2026年5月19日)和 Fintech Observer(2026年5月19日)报道撰写。一手信源为日本金融厅内阁府令修正案公布(202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