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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 31 日,美国众议员 Eugene Vindman(弗吉尼亚州第七选区)正式提出 H.R. 10199 号法案,名字相当直白——《卖股或下台法》(Sell Your Stocks or Step Down Act)。法案拟修订《美国法典》第 5 编,禁止总统、副总统、国会议员、联邦法官、高级行政官员及其配偶/受抚养子女在任期内持有或交易股票、数字资产与预测市场合约。在 CFTC 刚办下首例预测市场内幕交易案、Kalshi 刚对 George Santos 开出终身禁赛的当口,这份把「数字资产」和「事件合约」一起写进伦理禁令的法案,来得不早不晚。
发生了什么
一份「全覆盖」的伦理禁令
法案把「受覆盖投资」定义为证券、商品、期货、数字资产、事件合约,以及通过期权、权证等合成方式取得的可比经济利益。覆盖人群从总统、副总统,一路延伸到国会议员及其雇员、联邦法官(含最高法院大法官)、GS-15 级以上的高级行政官员、白宫幕僚长,乃至他们的配偶和受抚养子女。
所谓「数字资产」,直接援引《1986 年国内税收法典》第 6045(g)(3)(D) 条的定义——也就是加密经纪商报告(1099-DA 表格)那一套口径;「事件合约」则援引《商品交易法》第 1a(19)(iv) 条的「排除商品」,精准锁定 Polymarket、Kalshi 这类基于事件结果结算的平台。
三十天剥离 + 重罚
若法案通过,现任官员须在生效后 30 天内按公允市价剥离全部受覆盖投资,新任职者自任职起 30 天内剥离。关键在税务上:法案明文排除《国内税收法典》第 1043 条的适用——这条本是给官员「强制剥离」提供的递延纳税(rollover)待遇,被拿掉后,官员剥离股票须像普通纳税人一样缴纳资本利得税。逾期不剥离的,按每日 10% 的未剥离组合公允市价计罚,上限 50%;违规买入或交易的,除没收利润外,另处投资价值加 1 万美元的罚款。
为什么重要
「数字资产 + 事件合约」首次进伦理立法
2012 年的《STOCK 法》只盯股票和证券,且允许官员在规定期限内披露交易。这份法案第一次把数字资产和预测市场合约,跟股票、期货、衍生品摆到同一张禁止清单上——而且用「数字资产」的税务报告定义(§6045(g)(3)(D))来界定伦理监管的范围,等于把「加密经纪商报告」和「官员财产伦理」两套制度打通了。
踩在预测市场执法的节拍上
法案提出的时间点耐人寻味:就在几天前,CFTC 才公布首例「总统提及市场」内幕交易案(白宫提词器操作员),Kalshi 也刚对 George Santos 开出终身禁赛。预测市场的伦理监管,正从「零散执法」转向「立法封堵」——Vindman 本人此前还联合提出过《禁止从公共服务中获利法》和《金融预测市场公共诚信法》。
怎么看
- 定义援引的门道:「数字资产」借 §6045(g)(3)(D)、「事件合约」借 CEA §1a(19)(iv),都是现成法定定义,省去了重新造词,也把加密税务报告与伦理监管口径对齐。
- §1043 递延待遇的取消:官员剥离不能再「免税换仓」,必须真金白银交资本利得税,堵住了「利益冲突豁免」的税务漏洞。
- 每日 10% 的「建设性强制剥离」:相比 STOCK 法的轻微行政后果,这套阶梯罚则实际上是逼着官员在 30 天内清仓,而非「披露了事」。
- 配偶职业例外:配偶/受抚养子女若以证券交易为主业、且资产不属于官员本人,可继续交易——这条留了口子,也是金融从业家庭最容易争议之处。
- 香港的对照:香港公职人员受《防止贿赂条例》及财产利益申报制度约束,内幕交易落入《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II/XIV 部,但尚无针对「预测市场」的专门规制,可作对照观察。
一句话总结
《卖股或下台法》第一次把数字资产和预测市场合约写进联邦公职人员的财产伦理禁令,并取消强制剥离的递延纳税待遇;它能否过会尚是未知数,但它精准踩在了预测市场内幕交易与高官炒股争议叠加的舆论节点上。
本文基于 H.R. 10199 法案文本(GovInfo) 与 众议员 Vindman 新闻稿(2026-08-31) 撰写,仅供合规研究参考,不构成投资或法律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