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将深入研究虚拟货币等新型案件裁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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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刘贵祥,在回应南方都市报记者提问时,说了一句对中国加密行业很有分量的话:“人民法院将深入研究虚拟货币、跨境金融等新型案件裁判规则,尽快制定涉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民事赔偿司法解释。”

这是中国最高司法机构首次在正式发布会上明确将”虚拟货币”纳入新型案件裁判规则的研究议程。对于一个在”94公告”后长期处于司法模糊地带的行业来说,这句话的每个字都值得拆开来看。

刘贵祥大法官到底说了什么

一句包含三层政策信号的表态

刘贵祥的原话是一段完整的政策表述,分为三个递进层次(南方都市报, 2026年5月27日):

第一层:“依法支持合法合规的金融创新模式”。这是定调——不是一刀切地否定,而是在”合法合规”前提下给予空间。对于长期在中国法律灰色地带运行的加密行业来说,这句话暗示了司法系统愿意区分”违法犯罪”和”创新探索”。

第二层:“深入研究虚拟货币、跨境金融等新型案件裁判规则”。这是核心——虚拟货币被与跨境金融并列,归入”新型案件”类别。在法律实践中,”新型案件”意味着现有法律条文无法直接套用,需要最高法通过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等方式建立裁判标准。

第三层:“尽快制定涉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民事赔偿司法解释”。这是看得见的行动项——虽然没有直接点名虚拟货币,但在加密市场中,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是高发问题(代币上线前的抢跑交易、做市商的洗售行为、项目方的拉盘出货)。一旦这类司法解释落地,加密市场的民事赔偿责任将首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跨境金融”与”虚拟货币”并列的隐含逻辑

值得注意的是,刘贵祥将虚拟货币与跨境金融并列在前半句,却将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放在后半句。这个排序不是随机的:它反映了最高法对虚拟货币问题的定位——本质上是一个跨境金融治理问题,而非简单的”是不是非法集资”。

中国加密行业的一个核心特征就是跨境性:交易所注册在海外、服务器在境外、用户在中国境内。当这些交易平台出现纠纷(如用户资产被盗、交易所跑路、内幕交易受损),国内投资者维权面临两个关键障碍:一是交易所的境外主体身份导致管辖权争议,二是虚拟货币的法律属性不明导致”有没有诉权”都成问题。

刘贵祥的表述从裁判规则角度回应了这两个痛点:研究虚拟货币裁判规则(解决法律定性问题),同时配套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民事赔偿机制(解决投资者维权抓手问题)。

这一表态对中国加密合规意味着什么

从”行政打击”到”司法裁判”的范式转移

过去十年,中国对加密行业的主要监管手段是行政措施:2013年五部委通知定性比特币为”虚拟商品”、2017年”94公告”禁止ICO和交易所、2021年”924通知”将挖矿和交易列为非法金融活动。这些文件的共同点是:主要通过行政禁令划定红线,而非通过司法裁判建立规则

刘贵祥的表态代表了一种可能的方向转变:当虚拟货币相关纠纷不可避免地涌入法院(比如交易所用户资产纠纷、OTC商家与买家的合同纠纷、项目方的欺诈索赔),司法系统不能再以”政策不明确”为由拒绝裁判。最高法选择主动研究裁判规则,本质上是司法系统为即将到来的案件潮做准备

民事赔偿机制对市场参与者的实际影响

把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民事赔偿机制放进加密语境来看:

  • 如果一个代币项目方在中心化交易所上线前通过关联地址大量建仓,上线后拉高出货——这本质上就是操纵市场。在传统证券法下,受损投资者可以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但在加密领域,目前中国法律体系中没有对应的诉由。
  • 如果一家海外交易所的平台币项目团队利用内幕信息(如即将上线的利好消息)提前买入——这本质上是内幕交易。但因为没有”加密资产是否属于证券”的定性,这类行为目前处于法律真空。

最高法的表态如果最终落地为可执行的司法解释,将为这些场景提供民事层面的追责路径——即便刑事层面难以跨境追诉,投资者至少可以在中国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怎么看

  • 信号意义大于即时影响:”深入研究”和”尽快制定”都不是”已制定”,时间表不明确。但这仍然是自2021年”924通知”以来,中国官方在加密领域最具有建设性的司法表态。重点不是它说了要怎么做,而是它承认了加密纠纷需要被裁判
  • 跨境金融纠纷的管辖权问题将成为焦点:虚拟货币案件天然跨国——交易所注册在塞舌尔、团队在新加坡、用户在中国。中国法院如何在管辖权上找到依据、如何在执行上生效,将是裁判规则能否落地的关键瓶颈。
  • 对海外交易所的合规启示:那些仍在中国市场展业的海外交易所需要开始认真对待”可能在中国被提起民事诉讼”的风险。民事赔偿机制一旦建立,中国投资者将首次拥有一个在本土法院维权的合法路径。
  • 与香港的联动可能性:香港已经建立了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发牌制度。如果内地最高法在虚拟货币裁判规则上取得突破,两地在跨境加密纠纷的司法互助上将获得新的制度接口。

一句话总结

刘贵祥大法官的这句表态,不会立刻改变中国加密行业的监管格局,但它标记了一个重要的转折点:中国的司法系统已经意识到,虚拟货币纠纷不是一个可以被无限期搁置的问题。从行政禁令走向司法裁判,这条路上的一小步,对行业来说是一大步。


本文基于南方都市报(2026年5月27日)新浪财经(2026年5月27日)对国新办发布会的报道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