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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 在 8 月 18 日正式提出《Regulation Crypto Assets》,为「不构成证券的代币」所包裹的投资合同建立两条豁免发行通道和一个安全港。Galaxy Research 研究主管 Alex Thorn 的判断很冷静:短期它更可能帮现有代币解决证券属性不确定,而非立刻催生新一轮 ICO 热潮。这篇我想拆一下这套框架的边界。
发生了什么
两条豁免 + 一个安全港
8 月 18 日,SEC 发布拟议规则《Regulation Crypto Assets》(文件号 S7-2026-27,Release No. 33-11434 / 34-106150),对象是「covered investment contract」(覆盖投资合同)——即代币本身不构成证券、但围绕代币销售形成的投资合同。它包含三条支柱:
- 创业公司豁免:四年内最高募资 500 万美元,一次性使用,需在 EDGAR 提交 Form NOR,做原则性披露,无需财务报表。
- 募资豁免:仿照 Regulation A 的两层结构,第一层 12 个月内最高 2000 万美元(无需审计财报),第二层最高 7500 万美元(需审计财报 + 持续报告义务)。
- 投资合同安全港:发行方完成或永久终止其承诺的「essential managerial efforts」(核心管理性努力)并提交 Form TR 后,代币被视为不再受投资合同约束,即退出证券法管辖。
从「逐案执法」到「可测量的规则」
SEC 主席 Mark Uyeda 的声明用词很重:过去几年委员会用「未经检验的法律理论」靠执法推进,让市场只能靠猜,想合规注册的人常常遭遇「官僚踢皮球」甚至被传票和诉讼回应。这套规则用固定阈值、明确披露义务和一套发行方「事前可自测」的条件,替代事后「你错了」的判断。这与 3 月 17 日 SEC/CFTC 联合解释中「五种分类、只有 digital securities 本身是证券」一脉相承。
Alex Thorn 的冷静判断
Galaxy Research 研究主管 Alex Thorn 认为,这是 SEC 首次在规则层面承认「代币发行」与「传统股权发行」在形式与功能上的差异,并尝试建立针对加密资产的披露框架。但他同时指出,由于较高的美国本土化要求与持续披露义务,短期影响更可能是「帮现有代币解决证券属性不确定」,而非立即推动新一轮公开发行热潮;且仅靠 SEC 规则缺乏长期稳定性,最终仍需国会立法来巩固框架。
从操作层面看,两条豁免的披露是「原则性」而非「清单式」的,SEC 列出了十大披露主题(合同条款、代币描述、团队与利益冲突、网络开发计划、安全与源码、代币经济学、治理、生态、风险因素等),但把具体披露到什么颗粒度留给发行方用判断去填;同时引入「坏行为者」失格条款(参照 Regulation A 的 Rule 262),并对生效前的事件设有追溯披露要求。对发行方和它的法律顾问来说,这其实提高了尽调与文档的要求,而不是降低了。
为什么重要
「去证券化」出口第一次被制度化
安全港是整套框架最被关注的部分:代币何时、以何种条件彻底脱离「投资合同」定义,过去只能靠执法个案去猜。这次给了发行方一条可预期的「离场」路径——一旦完成承诺的建设并申报,代币可能从证券法管辖转入商品(CFTC)语境。这也是 3 月解释里点到但没落地的那个「出口」。
豁免 ≠ 免责
两条豁免都保留了反欺诈、反操纵条款,且披露是「原则性」的十大主题(合同条款、代币描述、团队与利益冲突、网络开发计划、安全与源码、代币经济学、治理、生态、风险因素等)。对合规负责人而言,这更像把一次性披露变成生命周期式、可验证的持续义务,而不是放松。
怎么看
- 对代币发行方:500 万 / 2000 万 / 7500 万三档门槛首次可量化,但「美国本土化」要求(在美发售、面向美国投资者)会筛掉大量离岸团队。
- 对现有代币:安全港与持续披露是「洗清证券嫌疑」的现实路径,比被动等待执法明确得多。
- 对持牌机构:州「蓝天法」的联邦优先适用(以「qualified purchaser」定义实现)扩大了豁免的实用性,但审计、反洗钱、托管义务依旧独立适用。
- 对立法进程:CLARITY Act 仍卡在参议院,规则能否扛住未来政权更迭,仍是这套框架最大的变量。
一句话总结
Reg Crypto 把「代币到底是不是证券」从一个执法问题,变成一个可自测、可披露、可离场的规则问题——但短期它解决的是确定性,不是放水。
本文基于 SEC 新闻稿(2026-08-18)、SEC 主席声明(2026-08-18) 及 Galaxy Research 报告(Alex Thorn)撰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