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耳他议会在 MiCA 前批准对 VFA 法案的更新

马耳他议会在 MiCA 前批准对 VFA 法案的更新

马耳他议会刚刚批准了《虚拟金融资产法案》(马耳他法律第 590 章)(“VFA 法案”)的更新,以确保进一步与加密资产市场监管局(MiCA)保持一致。

马耳他决定在 2018 年根据《虚拟金融工具法案》为加密资产创建立法框架,并在马耳他金融服务管理局 (MFSA) 的监督下,走在区块链创新和分布式账本技术的前沿,这鼓励了多家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在马耳他设立。《虚拟金融工具法案》与《金融工具市场指令》类似,其灵感来自《金融工具市场指令》。这意味着马耳他的虚拟金融工具制度与《金融工具市场指令》之间几乎没有差异。

马耳他议会通过《2024 年虚拟金融资产(修正案)法案》(“VFA 修正案”)批准了 VFA 法案的更新,主要侧重于取消任命 VFA 代理人的要求。实际上,根据 MiCA,这意味着:

  • 任何希望根据 VFA 法案第 3 条注册白皮书的发行人;以及
  • 任何希望根据《虚拟金融管理局法》第 14(1) 条申请提供虚拟金融管理局服务许可证的人,

可以直接向 MFSA 进行申请——而不再需要在马耳他指定 VFA 代理来协调许可流程。

《VFA 修正案》还根据 MiCA 的规定更新了术语和发行人的某些义务。在马耳他金融服务管理局的总体指导下,该司法管辖区打算跟上步伐,确保马耳他能够迅速并准备好实施 M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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