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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 23 日万向区块链峰会的圆桌「数字货币:从支付到结算」,HashKey 集团首席经济学家巴晴主持,海南君顾数科研究院院长单福和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英把数字人民币、代币化存款、跨境结算这几个平时各说各话的话题放到了同一张桌子上。一圈听下来,最戳我的不是技术,而是嘉宾反复点到的一个词——「确权」:链上的钱已经到了,法律上的结算终局性、物权凭证的地位,能不能同步跟上。
发生了什么
数字人民币的「蓝海」在跨境贸易
单福的观点很直接:数字人民币在国内零售环节还有不少工作要做,它真正的蓝海之一,很可能是跨境贸易。他提到今年 1 月 1 日数字人民币升级后,负债属性从央行延伸到了商业银行,最近 2.0 也在扩容到支付机构,市场主体更有动力推动这件事。义乌、共青城、深圳、上海的商户都在从实际需求出发做探索——回款能不能更快、退税和核算能不能一起缩短。赵英则补充,从 mBridge 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到「数币达」(CBETS)和「数币达·励付」,都是让数字人民币在离岸场景里先「可用」起来的抓手。
代币化存款的监管优势
赵英把代币化存款和稳定币做了一个关键区分:代币化存款内生于传统银行体系,从诞生之日起就在受监管的环境下。它已经从摩根大通的单一银行内部结算工具,走到美国 40 多家主要银行的跨机构支付结算,BIS 的 Agorá 项目本质上是 CBDC 和代币化存款相结合的实验。她还点了一句:欧盟认为代币化存款不属于 MiCA 监管的加密资产范围,而是银行存款的一种新的技术实现方式,仍要遵守传统银行监管规则。
香港的代币化动作
巴晴在圆桌上介绍了香港的推进节奏:施政报告和首个五年规划里,金管局中央结算机构(CMU)的代币债券发行平台年内上线,外汇基金票据也开始推进代币化,针对代币证券「线上和链下法律确权是否一致」的问题,近期会给出明确立法安排。HashKey 本身就是金管局债券专家小组成员。
为什么重要
链上速度不等于结算终局性
赵英讲了一个很实在的点:区块链上从 A 银行到 B 银行的代币化存款可以瞬间完成,实现所谓「支付即结算」,但两家银行用的是各自发行的代币化存款,机构间的结算风险其实还在——B 银行对 A 银行形成了一笔链下债权请求权,最终还是要回到链下清算系统。所以「链上不可篡改」和「法律上结算终局」是两码事,摩根大通等 40 多家银行加上美国清算所(TCH)搭的架构,以及 Agorá 在央行侧发 wCBDC,都是冲着解决这个互认互信去的。
物权凭证的数字化法律地位
单福的补充更具体:支付结算工具解决之后,提单、仓单这些物权凭证数字化后的法律地位得跟上。他举了「青山镍事件」——当时青山镍准备的现货量其实是够的,但相应仓单的法律地位没有被交易所认可,到了交割时对方依然可以不认。这就是链上速度和链下物理确权之间的落差。
网络效应决定一切
单福还用「梅特卡夫定律」点题:一种支付工具如果只在某一家、某几家机构之间用,本质上只是私有网络;要真正提升跨境贸易效率,就得往越来越网络化、全球化的方向走。他还提到越南正在做「境内资产、境外代币发行」的试点,本质是让本国资产通过区块链被全球投资者认购、定价。
怎么看
- 结算终局性:跨机构场景下链上到账不等于法律结算终局,机构接入前要看清结算互认和链下清算的衔接。
- 凭证确权:提单、仓单数字化后的法律地位仍是立法空白,跨境贸易落地绕不开这一步。
- 稳定币 vs 代币化存款:两者底层信用不同、监管定性不同,机构选型时要分开评估,不能混为一谈。
- 香港立法:代币证券线上线下确权一致性的立法安排即将落地,值得持续跟踪。
一句话总结
这场圆桌把「支付」和「结算」之间那条常被忽略的缝讲清楚了:数字货币和代币化存款把链上转账提速到了秒级,但结算终局性、物权凭证的法律地位和跨机构互认,才是决定它能不能真正替代传统清算的关键,而这部分恰恰还在立法和治理的补课阶段。
本文基于 万向区块链(第十二届区块链全球峰会圆桌实录,2026-09-23)撰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