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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金融委员会(FSC)在向国会提交的《2026 年金融中心建设与发展政策及趋势》年度报告中披露,将把「数字资产特别工作组(TF)」持续运营至 2028 年,为第二阶段《数字资产基本法》的制定、生效及配套下位法规立法做好充分准备。这是韩国官方首次为这部市场结构法案给出跨越三年的落地时间表——更值得玩味的是 FSC 在报告中的一句自我诊断:现行数字资产监管「侧重于防范非法行为与投资者保护」,在「营业行为、信息披露与流通」等产业与市场维度的制度供给上仍显不足。
一、「至 2028 年」:从立法冲刺转向落地运营
这份时间表最直接的信号是,监管层已经把《数字资产基本法》从一场「年内冲刺」重新定位为一条长约三年的落地曲线。韩国数字资产监管分两阶段推进:第一阶段《虚拟资产用户保护法》已于 2024 年 7 月生效,解决的是「用户保护与不公平交易规制」——一个「点」层面的防御性框架;第二阶段《数字资产基本法》要解决的则是「市场结构」——交易所授权制、稳定币发行、营业行为、披露与发行流通——一个「面」层面的建设性框架。TF 运营至 2028 年,意味着监管层的真实节奏是:2026 年内敲定法律框架 → 2027–2028 年补齐下位法、协会与生态基础设施。这实际上是对市场「年内立法即年内落地」预期的一次降温。
二、FSC 的自我诊断:防御性监管的局限
报告中最有价值的一句,是 FSC 承认现行监管「重打击、轻建设」。所谓「重打击」,指向的是现行框架的两根支柱——《特定金融交易信息报告及利用法》(《特金法》)下的 VASP 报告义务(反洗钱),以及《虚拟资产用户保护法》下的投资者保护。二者本质上都是「防坏人、护散户」的防御性工具。而「轻建设」,指向的是三大市场结构维度长期缺位:
- 营业行为(business conduct):交易所与发行人的行为准则、利益冲突管理、客户资产隔离;
- 信息披露(disclosure):发行端与持续端的披露标准;
- 流通(circulation):二级市场流通、做市与托管等市场基础设施。
这三者恰恰是欧盟 MiCA、美国 GENIUS/CLARITY 框架的核心支柱。FSC 点出这一短板,等于公开承认韩国在「反洗钱 + 投资者保护」的最小共识之上,还欠着一整套「市场结构」的功课。
三、年内敲定核心:与 ST 制度化并行的双轨
在程序上,FSC 计划「联合虚拟资产委员会及党政协商,于 2026 年内敲定《数字资产基本法》核心内容」。虚拟资产委员会是 FSC 下设的政策协商机构,早在 2025 年 1 月已宣布第二阶段立法议程;党政协商则指向执政党共同民主党数字资产 TF 与政府之间的协调。此前拖住立法的两大症结——韩元稳定币是否「银行主导(51% 持股)」、交易所大股东是否设持股上限(15%–20%)——正是「年内敲定」时最难啃的骨头。
值得注意的另一条轨道是证券型代币(ST)。报告确认,ST 制度化相关法律已于 2026 年 1 月通过国会审议,预计 2027 年 2 月正式实施。这意味着韩国把「代币化证券」与「加密资产」分轨立法:前者按证券逻辑先行落地,后者走《数字资产基本法》。这一「数字证券 vs 数字资产」的分类,与 SEC/CFTC 2026 年 3 月联合解释中「只有 digital securities 本身是证券」的五分类框架方向一致。对在韩展业机构,代币化证券业务要按 ST 轨道、而非数字资产轨道规划合规。
四、香港对照:亚太数字资产监管的趋同
对香港合规从业者,这条新闻的参考价值在于「路径差异」。韩国走的是「先反洗钱/投资者保护、后营业行为/披露/流通」的补课式路径,而香港走的是「先牌照、后行为」的叠加式路径:AMLO 下的 VASP 牌照覆盖反洗钱,《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 VATP 制度覆盖营业行为与披露,《稳定币条例》覆盖发行端。两者殊途同归,都在把监管重心从「防风险」推向「建市场」——这也是整个亚太区域(日本 FIEA 修法、新加坡 PS Act 修订)的共同走向。对跨境机构而言,无论在哪一个法域展业,「营业行为、信息披露、流通」三件事正在成为牌照之后的新监管焦点。
一句话总结
韩国把数字资产 TF 运营至 2028 年,等于官方承认「反洗钱 + 投资者保护」只完成了监管的第一半——真正的下半场是营业行为、信息披露与流通制度,而这场补课将持续到 2028 年。
本文基于韩国金融委员会(FSC)《2026 年金融中心建设与发展政策及趋势》年度报告相关报道撰写,信源见:KuCoin 快讯:韩国将延长数字资产 TF 至 2028 年、Lookonchain 转载 FSC 声明(英文),并综合《每日经济》(mk.co.kr)关于共同民主党数字资产 TF 立法方向的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