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正宇书面答覆:香港稳定币销售须经指定机构,非受监管渠道购币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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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 6 月 24 日在立法会书面答覆中,对稳定币的销售渠道、风险管理和跨境协作给出了到目前为止最系统的政策勾勒。核心信息很明确:不是随便什么渠道都能卖稳定币。这对在港运营的加密平台来说,是一个需要认真对待的信号。

「指明受监管机构」是什么?

销售渠道被收窄到一个白名单

许正宇在答覆中明确指出,根据《稳定币条例》(第656章),稳定币向公众的「要约提供」(即销售)必须通过条例指明的受监管机构进行。换句话说,不是持牌发行人自己就可以随意向散户销售——销售端也要经过指定渠道。

这一设计的逻辑很清晰:发行端管住了(金管局2026年4月已向两家银行背景机构批出稳定币发行人牌照),但如果销售渠道不受控,零售用户仍然可能通过不合规渠道接触到无牌稳定币。指定销售机构相当于在发行和用户之间加了一道合规闸门(香港政府新闻公报,2026-06-24)。

金管局已开始清理非受监管销售渠道

答覆透露了一个关键执行细节:《条例》生效后,金管局已向市面上从事稳定币销售业务的非受监管机构发函,解释法例规定和要求,并在日常工作中保持跟进。这意味着那些在《条例》生效前已经在做稳定币相关业务但未持牌的机构,正在被逐一接触并要求整改。视乎情况,金管局还可以将个案转介警方或律政司。

为什么这关系到你的业务?

无牌销售的后果不只是罚款

许正宇用了非常直白的语言:「假如市民透过非受监管的渠道购买非受监管的稳定币,须自行承担风险。」这句话的潜台词是:买了不受保障的稳定币,出了问题别来找政府。这对用户的震慑效果可能比任何技术性监管条款都强(Foresight News,2026-06-24)。

更重要的是跨机构协作机制。证监会如果在其对无牌虚拟资产活动的监察中发现涉及未受监管稳定币的推广,会通过资讯共享机制将资料转交金管局。金融监管机构还与执法部门有通报机制,涉及海外机构在港推广稳定币销售时,金管局可以通过现有监管合作机制向其他地区当局寻求协助。这套跨部门+跨境的执法协作网,使得单纯靠离岸架构规避监管的空间被大幅压缩。

储备资产要求:钱要留在香港银行

答覆同时确认了持牌稳定币发行人的储备资产管理要求:储备资产须投资于银行存款、优质及高流动性债券等合资格资产,并存放于香港银行。金管局还可以视情况对持牌人施加额外监管要求。

这个设计在「金融脱媒」风险防范上做了文章——储备资产存放在本地银行体系内,可以缓解稳定币大规模使用后存款从传统银行流出的压力。许正宇也提到,政府制定监管制度时「已经充分考虑稳定币对金融系统的潜在风险」,金管局会持续评估对香港金融系统的影响,并积极参与国际结算银行的相关研究。

怎么看

  • 合规稳定币时间表:两家持牌机构预计今年年中至下半年陆续推出受规管稳定币。这是亚洲主要金融中心中动作最快的之一。
  • 虚拟资产服务商条例草案年内提交:许正宇确认,政府和证监会将在年内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就虚拟资产提供交易、托管、意见及管理服务的机构订立监管制度。这意味着香港虚拟资产的监管拼图将从交易平台(VASP)和稳定币发行人,扩展到托管、顾问和资管服务商。
  • 非受监管稳定币的灰色地带正在关闭:尽管散户「仍可透过不同渠道接触未获发牌的境外法币稳定币」,但监管机构正在通过发函、转介执法、跨境协作三管齐下收紧。对于在港运营的平台而言,主动向合规稳定币迁移可能是唯一的长期选项。
  • 「相同活动、相同风险、相同规则」原则贯穿始终:许正宇重申了这一风险为本的监管哲学。这不仅适用于稳定币,也预示了年内将提交的虚拟资产服务商条例草案的整体基调。

一句话总结

香港稳定币监管正在从发牌框架走向执行落地。销售渠道被限定为「指明受监管机构」、储备资产须留在本地银行、跨境执法协作机制已建立——合规稳定币的推出只是时间问题,而不合规渠道的关闭也在加速。


来源: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公报,〈立法会十一题:稳定币的管理〉,2026年6月24日。原文链接: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6/24/P202606240032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