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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26 年 8 月 3 日,多米尼加共和国的新《刑法》正式生效,取代了沿用 140 余年的 1884 年旧法。这部新法有一个此前从未有过的动作——把加密货币、代币和 NFT 直接写进了金字塔骗局的定罪条款。但更值得注意的反而是它没做的部分:在”用刑法重罚”已经先行落地时,这个加勒比岛国针对数字资产的专门监管框架,仍卡在众议院的两部法案里。
发生了什么
一部 140 年一遇的刑法现代化
多米尼加的新《刑法》(第 74-25 号法律)于 8 月 3 日生效,是自 2010 年宪法以来该国刑事制度最大的一次现代化,一次性新增 70 余项此前无法追究的罪名,涵盖雇凶杀人、杀女(femicide)、网络霸凌、用深度伪造(deepfake)敲诈等。El Nacional 援引前最高法院院长 Julio César Castaños Guzmán 的说法称,这是多米尼加刑事制度最重大的一次转型。
第 240 条:金字塔骗局条款首次点名数字资产
新法第 240 至 242 条专门规定了金字塔骗局(esquema piramidal)。据当地律所 Alburquerque Abogados 分析,第 240 条明确把”加密货币、代币、NFT 或其他有金融价值的数字凭证”纳入定义——即伪装成商业模式的欺诈,真实目的是通过招募人员,收取金钱或数字资产,并以”未来回报”作虚假承诺。凡是没有真实商品、服务或合法投资支撑的系统,都可被认定为金字塔骗局。
量刑与豁免边界
基本刑罚为 5 至 10 年监禁,并处涉案金额 1 至 20 倍的罚金;若行为人系公职人员、利用传统或数字媒体推广、或受害者为老年人、孕妇等弱势群体,则升至 10 至 20 年。与此同时,条文为日常使用划出了明确边界——购买、持有、接收或直接使用比特币支付,在相关条款下不构成犯罪。
为什么重要
“重罚先行、监管缺位”的过渡态
过去几十年,多米尼加对金字塔骗局只能套用诈骗罪或背信罪,量刑通常不超过两年,几乎形同虚设。新法把这块补上了,但数字资产领域的牌照与监管框架仍然空白——旨在建立数字资产监管、监督机制以及”国家数字资产和加密资产委员会”的两部法案,目前仍滞留众议院。
法人刑事责任首次落地
新法首次确立法人刑责:企业可因其代表、机构或下属的违法行为被追究,处罚包括罚款、吊销执照、关闭乃至解散。对在多米尼加开展业务的加密与金融科技公司而言,这意味着”金字塔返利”模式的刑事风险不再只落在个人头上,企业本身也可能被连坐。
怎么看
- 刑法与监管脱节是最大隐患:惩处已经先行,但”谁能合法经营数字资产、需要什么牌照”仍无答案,企业合规缺乏可预期的规则。
- 拉美的又一块监管拼图:多米尼加走的是”先刑法、后监管”路线,与墨西哥、巴西等邻国的渐进式立法形成对照,值得拉美出海团队关注。
- 返利模式的刑事红线:新法把”有无真实商业活动”作为金字塔骗局的判断核心,凡依赖”拉人头返利”的数字资产业务,在多米尼加都面临刑事风险。
- 日常使用豁免不等于全面合法:比特币支付、持有不构成犯罪,但用数字资产募集资金搞金字塔仍是犯罪,边界在于是否存在真实底层业务。
一句话总结
多米尼加用一部新《刑法》把”数字资产金字塔骗局”写进了定罪条款,但在牌照与监管框架落地之前,这更像是一记”重罚”先行的预警,而非一套完整的合规体系。
本文基于 El Nacional(2026-08) 及 Alburquerque Abogados 分析撰写。


